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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听课看课,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是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2347号)(附件1)文件规定,请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听课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任务

1.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3学时,其中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不少于4学时。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1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

2.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教务处、团委、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5学时,其中通识必修课不少于2学时。

3.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5学时,其中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听课内容

1.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面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思政的育人作用,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状态以及学习纪律,了解教学场所的环境与设施情况和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

2.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侧重了解本单位教师的教学状况、教材的使用情况、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学习秩序及学习效果情况等,对课程目标是否实现、课堂教学是否以生为本、教学评价是否促进学生发展等重点关注,对优秀的教学案例积极推广,对本单位的青年教师、教学效果一般的教师重点帮扶,对新入职教师加强传帮带,引领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

三、资料管理

1.各级领导干部需在每次听课后及时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评价表》(附件2),各单位及时做好听课统计工作,填写《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

2.本学期结课后一周内,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评价表、汇总表请提交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存档;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的评价表由各单位存档,汇总表请提交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3.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评价表或汇总表反馈的信息等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1.领导干部要加强听课评课的针对性,把听课活动和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落实审核评估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

2.领导干部要加强听课评课的指导性,把听课活动和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质量文化等工作结合起来。

联 系 人:孟云

 话:13561941990

电子邮箱:358981742@qq.com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

      2.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评价表

      3.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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