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国家数据平台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监测预警工作,请各单位强化数据采集质量意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时间节点,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评估政策文件要求,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
二、填报内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涉及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各个方面,是反映高校教学工作运行状况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一所高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我校需要采集填报的数据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九个大类,分为86张数据采集表,其中通用数据表73张,师范数据表11张,工科数据表2张。
三、任务分解与落实
(一)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指标由责任单位统一填报。涉及多个单位的数据,由该指标责任单位负责召集各协作单位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数据。具体分工见“2023年数据采集与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协作单位
数据采集过程中,积极配合责任单位提供与完善相关指标数据。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数据填报人员认真阅读“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附件3)、“用户操作指南”(附件4),明确统计时间、理解指标解释、了解系统操作基础知识,结合“2023年数据填报模板”(附件5),准确把握数据表填报要求。
(二)填报阶段
责任单位数据填报员以“填报用户”登陆教育部国家数据平台(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建议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浏览器),录入/导入相关表格数据,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联系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获取。
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表1-2至表1-7-1共8个表格为基础数据表,是后续填报数据的基础和校验依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分工要求及时完成填报,否则会影响后续单位填报。具体填报顺序按如下时间段进行:
1.10月27日前,人事处填报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2.10月28日前,教务处填报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3.10月30日前,人事处填报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填报完成“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4.11月7日前,其余相关采集表同步填报完成。
(三)审议阶段
11月10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数据审查核对、反馈修正和完善工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提交阶段
向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结合填报数据,各有关单位撰写完成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
五、其他事项
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QQ群:128035004,数据填报或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0537-4458831。
附件:
1.2023年数据采集与填报任务分解表
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3.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4.用户操作指南
5.2023年数据填报模板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