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师范专业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8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前期工作实际,拟组织遴选我校参加2021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师范专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未参加认证的优势师范专业。
二、遴选原则与数量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导向性、规范性、发展性原则,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附件2),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出能体现学校教师教育建设发展水平,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专业,代表学校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
2.遴选数量。从我校符合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申请要求的师范专业中,综合评价遴选出4个(含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至少1个)基础扎实、条件成熟、质量过硬的专业申请认证。
三、工作安排
1.专业建设状况初评。请拟申请参加此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的学院,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附件3)中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组织专业负责人深入研讨,对标对表,确定专业建设情况符合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2.专业认证申请书撰写。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附件4)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尤其对申请书的第三部分“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需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中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解读”,专业培养目标定位需精准,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可有力支撑;对毕业要求进行内涵分解,形成可教、可学、可评、可衡量的指标点,做好认证标准毕业要求与专业毕业要求对照表,以及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图。解读毕业要求时,需同步考虑今后专业自评报告(附件5)中“课程设置对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等内容。
3.材料报送。请于2021年4月12日17:30前,将《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一并发送至邮箱qsdpgb@126.com。建议建设质量高、各项佐证材料充实的专业积极申报。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请各设师范专业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定人定责,认真组织申报,确保申请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建,0537-4458831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