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中期审核和年度备案工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
本年度参加中期审核的专业:物理学、生物科学
本年度参加年度报备的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
二、审核重点
一是依据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针对认证报告中“问题与不足”的改进措施和取得成效,审核是否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二是依据年度报备材料,审核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重点关注评价机制落实情况。
三、审核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中期审核专业应重点针对认证报告(登录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s://tea.heec.edu.cn,下载查看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填写证据清单(附件2)。证据清单应如实证明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的整改情况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并根据证据清单形成“产出主线改进证据”“评价底线改进证据”和“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三类佐证和支撑材料。
提示:证据清单中的“改进措施和落实效果的简要说明”是对改进证据的总结性概述,须针对问题,简明扼要地对改进思路、举措和成效进行写实性、完整性描述,充分向专家证明问题已得到改进和解决,“支撑证据”供专家进一步核查时使用。
(二)提交2023年度持续改进备案材料
专业应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附件1),提交持续改进材料。具体包括:
1.本年度修订的制度文件
(1)修订制度文件汇总目录(附件3);
(2)本年度修订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产出评价制度文件(附件4)。
2.本年度开设课程的课程评价有关材料
(1)课程评价材料汇总目录(附件5);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附件6)。
(三)核查已备案的材料
1.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专业须对照已提交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的推进和成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完成。
提示:如专业未在系统中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须补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附件7)。方案应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全覆盖,聚焦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提出整改计划。
2.2020、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
专业须根据2023年度持续改进备案材料的相关要求,核查已备案的2020、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是否完备,如未在相应年度提交材料或材料数量与质量不规范的,须补充提交。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2月13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历史文化学院、孔子文化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工作处、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等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单位,须按持续改进材料要求,提供公共课的课程教学考核材料(附件6),转为PDF格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2.2024年2月23日前,参加中期审核的各专业须将《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2024年2月15日前,各相关专业须按要求完成附件3至7,转为PDF格式后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对已备案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和2020、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的核查和补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师范类专业中期审核和年度备案是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也是专业申请第三级认证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中期审核材料和年度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中移除。
相关学院(部)和专业须高度重视认证中期审核和年度报备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新一轮审核评估整改、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郭智辉
联系电话:4456185;13280060898
邮箱:guozhihui@qfnu.edu.cn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