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教学核心地位,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和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根据《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6月22日。
二、听课人员
(一)校级党政领导。
(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领导。主要包括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的负责同志。鼓励其他部、处、室负责人等,积极主动深入课堂,了解本科教育教学情况。
(三)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领导。
三、听课学时
(一)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3学时,其中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不少于4学时。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1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
(二)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教务处、团委、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5学时,其中通识必修课不少于2学时。
(三)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5学时,其中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听课不少于6学时。
四、听课方式及范围
(一)听课方式:随机、随堂听课,重点听课,联合听课。
(二)听课范围: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含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新开课程、各专业核心课程、新进教师授课和本单位评教排名后5%的,作为听课重点。
五、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秉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重点了解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效果、课程思政融入情况,并注意了解教学环境、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等。
(二)听课时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课后应及时与师生或相关单位沟通、反馈。
六、听课评价及反馈
各级领导干部应有计划地开展听评课工作,了解教学实际状况,并在每次听课后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评价表”(附件2),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加强对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评价、分析和反馈;各单位及时做好听课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准确填写“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要全面了解本单位教师的授课情况,对教学质量差、教学效果不好的授课教师应制定或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助力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提升。
七、材料报送
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评价表”“汇总表”由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归档;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人的“评价表”“汇总表”由教师所在单位归档,“汇总表”同时提交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请于6月29日前,将“评价表”及“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PDF签字盖章版)”提交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13561941990
电子邮箱:358981742@qq.com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
2.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评价表
3.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