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进机制,以课程为基础要素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资料规范化建设,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曲师大校字〔2025〕6号)(附件1),结合评价改革、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校师范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各年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必修课程,包括通识课、教师教育课、专业课、实践课等。
二、评价目的
1.及时了解课程目标、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与学生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的适配度;
2.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提出课程教学改进建议与措施,用于下一轮课程教学设计。
三、相关要求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基础,是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专业认证专家考查更加聚焦课程,各开课单位和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课程目标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本单位的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明确评价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评价前,须确保各门课程在考试前完成合理性审核(附件2)。
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原则上按专业进行评价,对于由多位教师共同为多个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由开课单位进行协调分工,完成各专业的评价任务。每门课程按专业形成1份《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附件3),按时归档。
4.各学院须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导向的检查情况报告,并推荐可作示范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如:课程大纲等课程教学资料和试卷、作业、小论文、实验报告、评分标准、成绩单等课程考核资料。每个招生专业推荐1门示范课程,本学期,学校专项检查将以学院推荐的示范课程作为检查重点。
5.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后,各专业课程目标评价工作小组至少开展一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教学研讨工作,并形成问题导向的对课程教学和质量改进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留存。任课教师要依据报告的建议改进教学,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加强学生指导、丰富教学资源等;各单位要充分运用领导干部听课、同行听课等质量监控手段,做好课堂教学的跟踪反馈。
四、材料报送
各师范类、工科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该学期所列必修课程均须开展评价,请于4月30日前,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目录》(附件4)(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12231587@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价”。
工作联系人:李靖靖
办公地点:行政楼207室
联系电话:19805379989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