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期考试管理工作,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和课程考核质量管理,推进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资料自查和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18日—12月23日,各学院(部)开展课程考核资料存档情况自查工作。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负责,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及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课程考核资料检查小组,自查范围须覆盖学院(部)各专业所有必修课程。各学院(部)参照“课程考核质量标准”(附件1),自查“课程档案”(附件2)的存档情况及质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资料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3日下午17:00前将EXCEL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抽查工作安排
学校成立由校级教学督导及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课程考核资料进行抽查,抽查课程含学院(部)自供课程1门和学校指定课程2门(附件4),每门课程至少包含课程考核成绩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考核材料各2份,请各学院于12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课程的完整考核材料(参照附件2排序)按课程分别扫描为PDF版,连同附件3、附件4一并形成压缩文件,以“学院”命名,发送至358981742@qq.com。抽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抽查情况反馈各学院(部)。
联系方式:孟老师,13561941990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