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的成效落到实处,依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同行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同行评教是同行听课、检查教学资料等环节评定教师教学状态的一种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是促进教师教学交流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形式。开展同行评教,旨在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引导教师把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提高教学质量。评价重点在于发现教师教学中的优缺点,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改进教学中的不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评价范围
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
三、组织实施
1.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本单位课程教学同行评价工作,应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力量,组建一支具有高级职称,长期坚持讲授本科生课程,并且教学效果优良,威信较高的评教团队。
2.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及教学秘书合理制定本学期听课计划安排,使同行评价课程逐步覆盖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课程,确保每位教师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同行评教成绩。
3.同行评教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集中、分散或单独的听课方式进行。
4.同行评教教师应了解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内容、授课对象、教学进度、教案等教学资料,听课时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听课纪律,听课过程认真,并做好记录,课前课后可以查看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案、学生作业等相关教学资料。
5.同行评教教师听课结束后开展评价,应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的方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是”的原则,参照评教指标和评教规则等进行评教,力求评价结果如实反映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
6.评教通过教务系统完成,具体步骤:登录教务系统→“教学考评”→“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进入评价”→“评价”。对照“评价指标”,逐一在“评价选项”中选择相应的等级。点击“保存”“提交”,完成该教师的评教,点击“关闭”回到“教师教学评价”页面,再对下一位授课教师进行评价,直至完成对本组所有授课教师评教。
7.各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教研室主任、课程组负责人等做好同行评教集体评议活动与意见的反馈、整改工作,对教师授课过程、教学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诊断,加强对教师教学的指导与帮扶工作,同时注意做好集体评议会、反馈会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的收集与存档。
8.同行评教结果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有效强化结果运用;各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课堂教学自我反思,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四、相关要求
1.本学期同行评教时间为第5—16周。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于第5周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本学期同行听课分组设置,评教教师可以即听即评,学校不再安排集中的同行评教时间,请各单位于第16周前完成该项工作。评教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系统操作等问题,请联系毕兴华 13012925632。
2.2024年9月15日前,各单位将同行评教分组表(见附件)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以“单位+同行评教”命名,一并发至邮箱bixinghua8831@sina.cn;
3.各单位应做好同行评教材料档案管理,并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
1、《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实施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9〕57号)
2、同行评教分组表
3、2022.02-2024.07(近五个学期)已有同行评教成绩教师名单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