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保证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及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课程考核过程性评价有关事宜通如下:
1.结合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审核工作。
2.严格执行学业管理标准,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的规划、监督和管理。
①课程考核过程性评价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指导;
②过程性考核内容须准确体现课程目标,有阶梯性和一定挑战性,避免低阶性考核(基于知识记忆性质的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比例过大;
③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统一的过程性考核答卷纸、报告纸等,做好过程性评价教学资料及实施情况的原始材料保存;对于线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可提供网络教学平台上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单等;
④每学期开课初期,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过程性考核具体形式和要求等向学生公布,并在教学过程中,对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认真记录,做到有据可依,不得将过程性考核作为向学生无依据的“送分”手段;
⑤过程性考核的综合成绩将作为课程的“平时成绩”,须在课程结果性考核之前汇总完成,一经评定,不得改动;
⑥充分发挥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加强过程性考核督导和审核,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3.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随机抽查课程实施过程性评价执行情况,对优秀课程案例进行展示和宣传,过程性考核存在随意性的课程须拿出整改措施。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