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单位同行评教和领导干部听课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本学期教学单位同行评教与领导干部听课材料提交工作。为做好这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评教工作
1.教学单位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执行校字[2012]173号文件(附件1),也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方式方法进行实施。
2.此次提交的是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价,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教师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价,双肩挑教师由其所属学科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进行评价。
3.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打分,要公平公正,并注意成绩的区分度。对讲课好的要敢于打高分,讲课差的要敢于打低分。评价应以课堂教学质量为重要依据,避免职称、职务、学历、奖励和项目等影响评价成绩,避免仅以教学工作量的多少确定评价成绩。
4.各教学单位须提交《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见附件2),院长和教学院长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学期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实施情况说明1份(加盖公章),其中应包含领导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步骤等。实施自制办法的单位请附自制办法文本。
二、领导干部听课材料
关于领导干部听课,执行《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附件3),请各单位收齐相关领导干部的听课登记卡,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
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并提交。纸质材料曲阜校区交至行政办公楼1号楼205室;日照校区交至C楼904室孟老师。除领导干部听课登记卡外,其他材料需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bixinghua8831@sina.cn。
附件:
1.《教学单位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
3.《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
4.曲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