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2号)(附件1)精神和《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附件2)、《关于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3号)(附件3)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对高校本科教学建设与发展、专业人培养过程与质量的全面检查,是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编制好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对总结我校近年来的办学成绩与经验,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与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安排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曲阜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由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稿编制,各相关单位负责提供有关的数据与材料。任务涉及的单位有: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体育教学部、图书馆、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等。具体撰写内容见“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附件4)。
1.各有关单位按照“国教督办函〔2020〕42号、鲁教高函〔2020〕13号”文件中《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搜集信息组织材料,认真撰写涉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相应的内容并附支撑数据,涉及内容的指标说明见“鲁教高函〔2020〕13号”文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指标说明》。
2.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保持一致。即:教学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2019年 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2020年9月30日)。
3.请各相关单位将负责的相应内容及支撑数据电子版以“单位+本科质量报告”命名,于2020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qsdpgb@126.com。
(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照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当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报告的内容与撰写体例等执行“鲁教高字〔2017〕8号”文件要求,要重点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创新本科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情况进行总结。我校2020年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具体内容要求见“曲阜师范大学(XX学院)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附件5)。各学院应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各专业撰写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电子版以“单位+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命名,发至qsdpgb@126.com。
三、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所报送的材料应结合当前最新政策、提法,重点突出2019-2020学年新增内容及相关数据,做到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2.各有关单位联系人,必要时对材料进行补缺补漏。
3.附曲阜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供参考(附件6)。
4.联系人:王建;电话:0537-4458831
附件:
1.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2号)
2.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
3.关于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3号)
4.关于编制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任务分工表
5.曲阜师范大学(XX学院)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6.曲阜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7日